1.財經大V誘導交易被三罪公訴
案例摘要:上海某坐擁400萬微博粉絲的財經大V徐某,因涉嫌在微博、直播間發布虛假投資平臺廣告信息、忽悠投資者在黑平臺交易50ETF期權,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、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、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。2021年以來,徐某利用自身財經大V的影響力,在微博、直播間等自媒體上大量發布含有“幾千元即可開戶做期權”“多空雙向交易”“高杠桿、高盈利”等誘惑性詞匯的廣告信息,忽悠粉絲添加助理的QQ號或微信號,并下載“上證ETF期權APP”開戶交易期權。然而,該APP并非證監會批準設立的合法平臺,而是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臺,投資者在該平臺上開戶交易,無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,往往損失慘重、血本無歸。經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核查,徐某等人搭建黑平臺,利用自身大V影響力發布虛假廣告,累計誘導350余名投資者入金,涉案金額超3000萬元,已涉嫌構成犯罪。目前徐某已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、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、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。
青海證監局、青海省委網信辦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:非法證券咨詢手法花樣多,以QQ、微信群、微博股票軟件等形式群發股票買賣信息,并承諾包賺不賠,投資者一定要擦亮眼睛,不要輕信所謂財經大V推薦,要選擇合法機構,遠離非法平臺,堅持理性投資,謹防上當受騙。 |